导读:蒋克华因未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被南通海事局罚款4700元 涉船员履职合规红线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蒋克华因涉及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南通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规范船员从业行为、维护水上航行秩序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对涉事船员的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广大水上航行从业人员敲响了规范履职操作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蒋克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02*******001X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7003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船员蒋克华,其触发处罚的违法事由为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70032-1-1,最终处置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202*******001X,执法机关作出处罚的直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2日,本次执法的主体单位是南通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这类船员履职违规的处罚信息,进一步推动水上从业场景的合规化建设,督促相关岗位人员严格落实船员管理的各项法定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蒋克华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蒋克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高邮市界首镇甓湖农贸市场。
事件点评
本次南通海事局对涉事船长蒋克华作出4700元罚款的处罚,系针对其未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虽未直接关联涉事企业主体,但也为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船员管理,规范履职记录流程,规避同类海事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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