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吴祖龙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2300元 海事处罚合规有据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祖龙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内河航行秩序管控、规范水上通行行为的公开执法体现。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涉事主体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当事人的水上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水上航行参与者敲响了严守航行规则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吴祖龙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1036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8*******50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执法的被处罚人为吴祖龙,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364-1-1,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08*******5010,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2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祖龙成立日期2015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吴祖龙,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江阴市顾山镇北国农贸市场C10-2。
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吴祖龙未按规定航路航行作出2300元罚款的公示,是内河通航监管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严格依规作出,既警示当事人员强化航行规则合规意识,也向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内河航行的合规红线,助力辖区内河通航秩序规范,防范航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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