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扬州和海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被营口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扬州和海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的相关海事违法情形,被营口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由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容错机制的公开体现。
该处置结果意味着扬州和海船务有限公司本次涉及的海事违法行为属于法定免予处罚的轻微范畴,不会产生相关行政处罚的惩戒记录。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扬州和海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94H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52010096-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2 |
| 作出处罚机关 | 营口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扬州和海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5201009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194H,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营口海事局,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轻微容错政策的精准落地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扬州和海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7月18日,法定代表人戴艳,所属行业为租赁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仪征市闽泰大道5号汇富庄园商业1-105。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志和 | 99% | 495 | 2030-08-01 | 2021-03-29 |
| 2 | 王晶晶 | 1% | 5 | 2030-08-01 | 2025-08-27 |
点评分析
本次扬州和海船务相关海事违法事项最终获不予处罚,系严格对照法定免罚条款作出的合规判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资质存续及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该结果也体现海事监管对轻微合规瑕疵的包容审慎导向,为同类海事场景下的合规处置提供了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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