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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常伟因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被营口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导读:韦常伟因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被营口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韦常伟因涉及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相关违法行为,被营口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违法事实、处置依据等核心内容,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体现。

本次处置结果不会对韦常伟的相关海事从业资质造成负面影响,也未产生实质性惩戒后果。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韦常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14*******0555
违法案由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3052010096-1-2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2
作出处罚机关营口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为韦常伟,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14*******0555,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52010096-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营口海事局,该处置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的执法导向。


事件点评
本次营口海事局针对相关主体船舶未合规悬挂旗帜的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严格契合《行政处罚法》及海事免罚清单的相关规定,既体现海事执法的合规性与柔性化导向,也不会对涉事主体的正常经营、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彰显了监管层面包容审慎的执法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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