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药店注意:互联网医院开方,有硬性新规定!
(来源:抗衰老产业联盟)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处方药须凭注册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消费者无法提供处方的,可引导其通过签约的合规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由消费者实名发起问诊,经医师亲自诊疗、药师双重审核后方可销售,严禁AI自动生成处方,严禁事后补开处方。
《通知》明确零售药店如委托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该机构须为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格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
同时,严禁互联网医院对首诊患者开具处方,严禁药店委托使用“虚假问诊”“AI代开方”的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
《通知》对行业的具体影响,或将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体现:
一、线上经营全面纳入GSP管理,执业药师配备需与销售规模匹配;
二、彻底杜绝“先购药后补方、秒开处方”等违规模式,重点监控超说明书用药、大量重复购药等行为,平台需对处方真实性审核负全责;
三、全面禁止买赠、有奖销售、组合销售等诱导性营销行为。
由此来看,此次政策核心是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标准趋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最终会带来线上经营成本上升、营销行为受限的结果;中长期来看,政策将加速行业出清不合规主体,利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大型连锁企业。
此外,《通知》提出对未凭处方售药、处方未经审核售药、违规委托开具处方等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套取医保基金、串换药品等行为,由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查处;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医师未经诊疗开具处方的,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处罚。对“虚假问诊”“AI代开方”等行为,三部门将依托监管平台共享数据实施联合惩戒。
综合整理自: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江西省药监局、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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