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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盈视界 | “南向通”扩容解析

导读:华盈视界 | “南向通”扩容解析

“债券南向通”全称为“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是指境内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

一、南向通政策梳理

2017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包括北向通和南向通,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南向通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联合公告》,正式同意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并定于2021年9月24日正式上线。

2025年7月8日,香港金管局在“债券通周年论坛2025”宣布,债券“南向通”境内投资者范围自当日起扩大至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理财公司,将非银机构纳入范围。该政策是南向通上线以来最关键的主体扩容,意味着南向通从初期银行类机构试点迈向多元机构。

2026年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香港固定收益及货币峰会暨债券通论坛上宣布多项“南向通”扩容措施,包括将年度投资净额度从5000亿元提升至8000亿元,增幅达60%;将“南向通”债券纳入回购支持范围;投资产品拓展至港币债券及人民币债券相关产品;政策影响力辐射至澳门债券市场。

二、参与主体与投资标的

“南向通”的参与主体主要分为三类。一类为“南向通”境内投资者范围暂定为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部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具体包括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涵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第二类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QDII投资者涵盖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通过的43家银行类机构、78家证券类机构、48家保险类机构以及24家信托类机构;RQDII投资者采用备案制。第三类为“南向通”扩容后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理财公司在内的四类非银机构,以上四类机构采用自主申请、监管逐家审批、个案落地模式。2026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太平人寿、人保寿险六家头部寿险公司,成为首批获准开展“南向通”债券投资业务的保险机构,为40万亿元保险资金全球化布局拉开全新序幕。

截至2025年底,香港金管局数据显示,香港债券市场主要由港币债、离岸人民币债、G3债(美元、欧元、日元计价的债券)组成。从境内投资者实际配置倾向来看,离岸人民币债与中资美元债是关注度最高、布局力度最大的两类债券。中资美元债受美元利率、地产信用周期和境内融资政策影响较大,存量规模较高、收益中枢更高,当前已进入结构性缩量阶段。点心债与中资美元债呈现明显分化,“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点心债被视为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重要金融载体之一,且近年发行规模持续处于高位。‌‌

本次“南向通”扩容及回购机制的引入,意味着“南向通”有望从一个买债通道,演化为一个固定收益配置与流动性管理平台,旨在于进一步提升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和固定收益市场的流动性。做大香港离岸市场人民币计价资产规模,丰富离岸人民币投资渠道与产品品类,也是人民币国际化纵深推进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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