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年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6%
转自: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2026年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250元,同比增长1.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874元,同比增长1.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59元,同比增长0.5%。
2026年上半年,从八项消费构成看,全市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451元,同比增长2.3%;人均衣着支出1125元,同比增长2.9%;人均居住支出9340元,同比增长0.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215元,同比增长3.8%;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859元,同比增长4.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396元,同比增长2.9%;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142元,同比下降0.7%;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722元,同比下降3.6%。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672元,同比增长2.3%;人均衣着支出1202元,同比增长3.3%;人均居住支出10087元,同比增长0.9%;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282元,同比增长4.2%;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002元,同比增长3.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609元,同比增长3.2%;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237元,同比下降1.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783元,同比下降4.4%。
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983元,同比增长1.7%;人均衣着支出611元,同比下降3.0%;人均居住支出4379元,同比下降3.3%;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69元,同比下降1.9%;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914元,同比增长6.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981元,同比下降3.9%;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504元,同比增长5.5%;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318元,同比增长9.3%。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2.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城镇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城镇”的区域,农村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乡村”的区域。
3.调查方法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