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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自愿性公告

导读:药明康德:自愿性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或“公司”) 于2026 年6 月12 日发布了《自愿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就美国国 防部(以下简称“国防部”)将药明康德列入国防部1260H 名单的认定(以下简 称“1260H 认定”)提起诉讼。

药明康德强烈反对该项错误的1260H 认定,并已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公司 以及公司的股东、员工、合作伙伴及客户的利益。继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对 国防部提起诉讼后,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提出了初步禁令动议,寻求禁止国防部执行、实施1260H 认定或依据1260H 认定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法院就该项动议在2026 年7 月22 日进行了聆讯。

美国时间2026 年8 月7 日,法院就公司的初步禁令动议作出了裁决。公司 对法院批准公司所申请的初步禁令的裁决表示欢迎。该裁决使公司在挑战1260H 认定的司法程序期间免受该认定所带来的即时不利影响。公司始终相信,事实在 客观公正的司法审查后终将彰显。

与此同时,公司的业务全面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聚焦客户, 持续不断地提供客户所需要的高质量服务和支持,造福全球病患。

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8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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