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同飞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召开 公司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崔 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崔玉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将与公司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 名非独立董事和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九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0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崔玉女士,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至2006 年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三河市支行;2006 年至2008 年就职于北京中 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8 年至2017 年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部部长助理;2017 年至今,历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助 理、总经办主任、职工代表董事;2019 年至2023 年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经 办主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玉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9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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