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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导读:三瑞智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96证券简称:三瑞智能公告编号:2026-040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表决同意选举李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由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2026年8月10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吴敏先生

2.非独立董事:吴敏先生、万志坚先生、万凯先生、李毅先生(职工代表

董事)

3.独立董事:徐莉女士(会计专业人士)、蒋阳先生、杨李娟女士

4.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1)战略委员会:吴敏先生(召集人)、蒋阳先生、杨李娟女士

(2)审计委员会:徐莉女士(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杨李娟女士、万凯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李娟女士(召集人)、蒋阳先生、李毅先生

(4)提名委员会:蒋阳先生(召集人)、吴敏先生、徐莉女士

二、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吴敏先生

2.副总经理:万志坚先生、叶凌超先生

3.首席执行官:李毅先生

4.董事会秘书:叶凌超先生

5.财务总监:敖文超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瞿颖女士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叶凌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财务、审计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吴敏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该安排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决策与执行的高效统一,保障长期发展战略的稳定实施,符合公司现阶段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的客观需求。自任职以来,吴敏先生严格遵循公司治理规范,履职尽责,未发生职责交叉、权责不清的情形。在规范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合理划分董事会与总经理职权范围,明确决策与执行边界,同时,公司借助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充分发挥监督制衡机制;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保持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能有效防范内控风险,保证公司在现行治理框架下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D栋制造中心
电话0791-88113337
传真0791-88113337
电子信箱ir@ncsanrui.com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吴敏先生:197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南昌高等专科学校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00年9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北航龙圣飞行器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任珠海市三超模型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冠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管、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南昌三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三瑞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南昌如字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三瑞有限执行董事;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任三瑞有限董事长;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目前,吴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5,409,8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85%;通过共青城瑞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瑞博投资39.9116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30.9873%,瑞博投资直接持有三瑞智能15,081,968股,持股比例3.77%;持有共青城瑞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博贰号”)0.001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0.0005%,瑞博贰号直接持有瑞博投资15.5155%的比例。吴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志坚先生和董事万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和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吴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万志坚先生:197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农村经济专业。1998年7月至2008年6月,从事土石方运输业务;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任南昌三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三瑞有限监事;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任三瑞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万志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1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80%。万志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吴敏先生及公司董事万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和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志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万志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万凯先生:198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任江西万氏置业有限公司物流部调度;2007年8月至2018年6月,历任南昌三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副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18年7月至2023年2月,任三瑞有限国内销售部负责人;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任三瑞有限监事;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任三瑞有限董事、国内销售部负责人;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国内销售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万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32,7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1%。万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吴敏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万志坚先生为

一致行动人和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万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李毅先生:198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视觉传达专业。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江西海鸿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师;2007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南昌三瑞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师;2009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三瑞有限采购部主管;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历任三瑞有限生产部主管、生产部经理;2016年5月至2020年8月,任三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任三瑞有限董事、经理;2023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首席执行官。

截至目前,李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95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李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徐莉女士: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教授、会计学副教授。1992年9月至2002年9月,任江西通达钢铁工贸公司财务人员;2002年9月至今,任江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12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徐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蒋阳先生:1981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博连读。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任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测控系电科教研室教师;2005年5月至2011年9月,任南昌航空工业学院(2007年更名为南昌航空大学)飞行器设计系教师;2011年9月至今,历任南昌航空大学无人机研究所总体室教师、项目负责人,航空宇航学院无人驾驶航空器系教师;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蒋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蒋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杨李娟女士:199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15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调查统计处副主任科员;2021年7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26年5月至今,任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李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杨李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敏先生简历详见前述“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内容。

2.万志坚先生简历详见前述“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内容。

3.李毅先生简历详见前述“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内容。

4.叶凌超先生,198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光信息工程专业。2009年9月至2013年6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六部高级审计员;2013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审计四部部门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2022年9月,任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任浙江肯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浙江朴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

任杭州小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任三瑞有限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任浙江凡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叶凌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截至目前,叶凌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瑞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瑞博投资10.5494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8.1905%,瑞博投资直接持有三瑞智能15,081,968股,持股比例3.77%。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凌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叶凌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敖文超先生,198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历任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审计助理、审计员、项目经理;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财务部海外项目财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自由职业;2010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英属维尔京群岛绿洲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任广东每通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7月至2024年4月,任东莞市鸣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任珠海安士佳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任三瑞有限财务总监;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敖文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瑞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瑞博投资1.507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1.1700%,瑞博投资直接持有

三瑞智能15,081,968股,持股比例3.77%。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敖文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敖文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瞿颖女士,1997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师范大学财务管理毕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瞿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瞿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瞿颖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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