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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三瑞智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696证券简称:三瑞智能公告编号:2026-038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敏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337,440,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8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37,296,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219%。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2,850,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2,705,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1.01《关于选举吴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298,10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707,944///////
1.02《关于选举万志坚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296,90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706,745///////
1.03《关于选举万凯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296,805///////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706,642///////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2.01《关于选举徐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298,100///////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707,937///////
2.02《关于选举蒋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296,800///////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706,637///////
2.03《关于选举杨李娟总表决情况337,296,797///////当选
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706,634///////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429,74699.9968%9,3000.0028%1,6000.0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839,58399.9152%9,3000.0724%1,6000.0125%//
4.00《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428,84699.9965%9,3000.0028%2,5000.0007%//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838,68399.9082%9,3000.0724%2,5000.0195%//
5.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337,428,24699.9963%9,9000.0029%2,5000.0007%//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838,08399.9035%9,9000.0770%2,5000.0195%//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00、4.00和5.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00、4.00和5.00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叶金海、王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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