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洁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福思科技”“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标的埃福思科技报告期内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118号金卓产业园14号小型仪表装配厂房101 |
| 法定代表人 | 周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8-08-01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21MA4PRAP6X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光学仪器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埃福思科技业务概述
标的公司系国内领先的超高精度光学元件确定性抛光设备研发与制造企业,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沙市瞪羚企业,核心产品离子束抛光机获得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拥有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多项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标的公司以高端光学制造装备及加工工艺为基础,集设备研发、精密光学加工等技术和能力于一体,为客户提供高端光学加工创新设备和方案。未来,标的公司将继续深耕超精密光学加工技术,进一步加大在智能化、自动化产线方面的研发投入,致力于形成从核心装备到整体工艺解决方案的完整布局,巩固在国产高端光学制造装备领域的优势地位。
(三)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的业绩
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3,556.15 | 13,821.16 | 7,293.29 |
| 营业成本 | 1,181.00 | 4,800.30 | 2,489.83 |
| 销售费用 | 82.67 | 414.20 | 339.77 |
| 管理费用 | 171.10 | 661.80 | 576.65 |
| 研发费用 | 242.79 | 864.39 | 614.91 |
| 财务费用 | 13.52 | -0.43 | 37.93 |
| 营业利润 | 1,726.06 | 6,700.07 | 3,000.16 |
| 利润总额 | 1,719.64 | 6,695.73 | 2,999.66 |
| 净利润 | 1,514.22 | 5,837.54 | 2,655.18 |
注:埃福思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编号为天健审〔2026〕17418号。
二、埃福思科技营业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的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营业收入按业务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主营业务收入 | 3,491.87 | 98.19% | 12,946.14 | 93.67% | 6,816.98 | 93.47% |
| 其他业务收入 | 64.29 | 1.81% | 875.01 | 6.33% | 476.31 | 6.53% |
| 合计 | 3,556.15 | 100.00% | 13,821.16 | 100.00% | 7,293.29 | 100.00%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293.29万元、13,821.16万元和3,556.15万元,产品收入结构相对稳定。其中,超高精度光学元件确定性抛光设备收入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3,491.87 | 12,946.14 | 6,816.98 |
| 主营业务成本 | 1,158.83 | 4,363.47 | 2,329.03 |
| 主营业务毛利 | 2,333.03 | 8,582.67 | 4,487.95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66.81% | 66.30% | 65.83% |
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4,487.95万元、8,582.67万元和2,333.03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5.83%、66.30%和66.81%。
(三)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的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
| 销售费用 | 82.67 | 2.32% | 414.20 | 3.00% | 339.77 | 4.66% |
| 管理费用 | 171.10 | 4.81% | 661.80 | 4.79% | 576.65 | 7.91% |
| 研发费用 | 242.79 | 6.83% | 864.39 | 6.25% | 614.91 | 8.43% |
| 财务费用 | 13.52 | 0.38% | -0.43 | 0.00% | 37.93 | 0.52% |
| 合计 | 510.08 | 14.34% | 1,939.97 | 14.04% | 1,569.25 | 21.52%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569.25万元、1,939.97万元和
510.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52%、14.04%和14.34%。
三、埃福思科技业绩真实性核查情况
(一)核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埃福思科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真实性、成本与费用的完整性。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核查
本次核查采用的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公开信息资料;
2、查阅埃福思科技审计报告、主要销售模式,分析埃福思科技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对销售与收款循环执行穿行测试程序,了解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及相关控制节点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对埃福思科技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核查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5、对埃福思科技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各年度、同行业情况等收入相关数据,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对埃福思科技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并根据回函情况进行核对与分析;
7、对埃福思科技主要客户进行走访程序,了解埃福思科技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合同签订模式、销售内容、定价方式、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三)报告期营业成本核查
本次对埃福思科技营业成本的核查采用的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核查埃福思科技审计报告,核查埃福思科技营业成本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对采购与付款循环执行穿行测试程序,了解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及相关控制节点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对埃福思科技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
4、对埃福思科技主要供应商进行走访程序,了解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合同签订模式、采购内容、定价方式、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四)报告期期间费用核查
本次对埃福思科技期间费用的核查采用的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查阅埃福思科技审计报告、期间费用明细表,检查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和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费用分类是否准确,报告期各期核算口径是否一致;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对比分析埃福思科技与可比公司相关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
3、对报告期内埃福思科技期间费用实施分析程序,比较本期与上期的变动以及分析费用率的变动是否合理。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埃福思科技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埃福思科技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合理,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
| 郭丽华 | 陈扬宗 | 张培锋 | ||||
|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 ||||||
| 高 朔 | 方 坤 |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部门负责人: | |||||
| 孙 毅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内核负责人: | |||||
| 邱志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法定代表人: | |||||
| 张佑君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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