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洁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导读:洁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 个交易 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于2026 年3 月 3 日开市起停牌。经谨慎自查,本次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 价、深证成指(399001.SZ)以及被动元件(中信)(CI005543.WI)累计涨跌幅 情况如下:

项目 停牌前1 个交易日

停牌前21 个交易日

(2026/1/23) 涨跌幅

(2026/3/2)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42.62 38.44 10.87%

深证成指(399001.SZ) 14,465.79 14,439.66 0.18%

被动元件(中信)(CI005543.WI) 2,889.00 2,539.24 13.77%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0.69%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2.90%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 交易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 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郭丽华 陈扬宗 张培锋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