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洁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长 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福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 次资产评估的相关材料,就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从事评估工作的业务经验。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评 估机构及其评估工作人员与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收购价格的合理性分析。评估机构分 析的对象与委托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程序,遵循了独立 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
评估分析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分析方法选用恰当,评估分 析结论合理,评估分析方法与评估分析目的具备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 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相 关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 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 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及资料可靠,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 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徐维东、董树荣、徐杨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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