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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化工:拟新建硝酸项目的公告

导读:迪尔化工:拟新建硝酸项目的公告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新建硝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硝酸、13.32万吨浓硝酸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用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化工产业园区内(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 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建设内容:新建年产30万吨硝酸、13.32万吨浓硝酸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 工程设施

6、建设周期:预计为24个月

(二)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新建硝酸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 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项目建设用地,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的实施尚需 有关主管部门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 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 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予以认定。上市公司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和 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 为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本次拟新建年产30万吨硝酸、13.32万吨浓硝酸项目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 业务需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

二、项目的定位及可行性

本次拟新建的硝酸项目可实现对现有硝酸装置的产能补充,提升生产安全性, 满足内部生产及园区产业链原料需求,同时本次拟新建项目在工艺及装置方面进 行全面升级,预计可实现更强的节能降碳及经济效益,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及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新建硝酸项目可与自有的硝酸盐生产线形成高关联性的一体 化布局,公司能够根据产品市场行情波动情况,灵活选择自用及对外销售策略, 形成更强的生产调配灵活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显著的必要性:既能够 破解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满足内部生产及园区产业链原料需求,又能升级产业链 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项目具备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实操经验丰富 的人员团队,可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对公司的影响

短期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将增加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可能阶段性的加大公 司资金压力,但如本次拟投资新建项目顺利推进,长期而言,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

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助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还需取得建设用地 及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项目在建 设实施过程中,可能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如期或全面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现阶段结合市场情况测算的预 估数,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具体实施进度、 实施效果及后续市场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及时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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