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胜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发行的价格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
3、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使用证券代码“920093”进行网上申购。
申购时需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中,国信资管信胜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胜科技资管计划”)、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6年8月11日(T-1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s://www.bse.cn/)的《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14.35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6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五、中止发行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8月11日(T-1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s://www.bse.cn/)的《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s://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信胜科技 |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 战略配售 |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
| 网上发行 |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
| 发行公告 |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
| 发行结果公告 |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 申购日(T日) | 2026年8月12日 |
| 元 | 人民币元 |
| 日 |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 ||||
二、确定发行价格
|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数据截至2026年8月7日;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上工申贝(600843.SH)、标准股份(600302.SH)、中捷资源(002021.SZ)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因此未将上述数据纳入市盈率均值的计算范围。 以2026年8月7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6年8月7日)的平均收盘价(前 | ||||||||
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5年每股收益(2025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24.73倍。本次发行价格14.35元/股,发行人对应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9.2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静态市盈率平均值。
三、发行具体安排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6年8月10日(T-2日)及以前,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6年8月12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026年8月12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6年8月13日(T+1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6年8月14日(T+2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20名。
(二)参与规模与限售期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拟认购数量(股) | 限售期 |
| 1 | 国信资管信胜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00,000 | 12个月 |
| 2 |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 | 12个月 |
| 3 | 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 | 12个月 |
| 4 |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个月 |
| 5 |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 | 12个月 |
| 合计 | 10,800,000 | - | |
注: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2026年8月10日(T-2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8月11日(T-1日)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2026年8月17日(T+3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和限售期安排。
注: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2026年8月10日(T-2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8月11日(T-1日)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2026年8月17日(T+3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和限售期安排。
五、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四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上述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江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37号
联系电话:0575-87353608
联系人:杨蒋伟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8月11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 公司全称 |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简称 | 信胜科技 |
| 证券代码 | 920093 |
| 所属行业名称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所属行业代码 | C35 |
| 定价方式 | 直接定价 |
| 申购日 | 2026年8月12日 |
| 拟发行数量(万股) | 3,600.00 |
|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5.53% |
|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 是 |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1,080.00 |
|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 2,520.00 |
|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 126.00 |
|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否 |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 0.00 |
| 发行价格(元/股) | 14.35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6.85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6.76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9.20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9.08 |
| 拟募集资金(万元) | 44,935.53 |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51,660.00 |
| 发行费用(万元) | 6,724.47 |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44,935.53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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