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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德信息: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纬德信息: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2026 年7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以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1月26日至 2026年7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 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 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核查对象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中3名核查对象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有4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前。经公 司核查确认,该4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二级市场 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其买卖公司股票时, 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或基于相关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另有1名核查对象系本激励计划其中1名激励对象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部分发生在该名激励对象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前,部分发生在该 名激励对象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首次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经公司核查 确认,该名激励对象仅知悉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获悉本激励计划的详细 方案及具体实施时间,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有限,且其并未向包括其配偶在 内的任何人员告知公司可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亦未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该名激励对象的配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 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符合其自身股票交易习惯,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性原则,该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获授权益的资格。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保 密制度等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 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

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 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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