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藏矿业: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6-01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优 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 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 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 金融服务等。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6 年8 月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九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 对该项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 得股东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 号1 号楼9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东
注册资本:68.40 亿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2 年6 月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占24.32%、马鞍山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占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12.58%、山西太钢不 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占12.0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9.48%、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2.2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宝 武。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是中国宝武最早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是中国 宝武产融结合的起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接受中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
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始终坚持“立 足集团、服务集团”的经营宗旨,经过30 多年的发展,成 长为经营稳健、盈利稳定、资产优良、服务优秀的财务公司。 多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16 年荣获“上海市五 一劳动奖状”,2014 年和2016 年两次荣获“年度最具创新 力财务公司”,2022 年荣获“年度最佳财务公司”,2025 年荣获“责任鲸牛奖――责任沟通奖”等荣誉,是财务公司 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一)注册资本金和股权变化情况
成立初期,财务公司由宝钢总厂、宝钢开发公司、宝钢 冶金建设公司等16 家单位共同投资,注册资本金23,410 万 元人民币。1995 年,注册资本金增至114,011 万元人民币(含 1 亿美元);2005 年,注册资本金减至5 亿元,宝钢股份间 接控股62.1%;2006 年,宝钢国际、浦东国贸和宝钢运输将 股权转让给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直接控股62.1%;2011 年, 将未分配利润6 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5 亿元增至11 亿元;2015 年,将留存收益3 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 11 亿元增至14 亿元。2019 年,两家外部股东退出,2.2%股 权由中国宝武受让;2020 年6 月,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 注册资本金从14 亿元增至26 亿元。
2022 年4 月,上海银保监局批复关于调整股权结构的请 示,同意武钢集团和宝钢发展将所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全部 转让给中国宝武。2022 年6 月,上海银保监局批复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和调整股权结构的请示,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6 亿元增加至28.4 亿元。
2023 年4 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 批准,财务公司吸收合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成立马鞍 山分公司,注册资本由28.4 亿元(含3000 万美元)变为48.4 亿元(含3500 万美元),股东由3 家变为5 家,新增马鞍 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 家股东。
2023 年12 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宝 武财务公司吸收合并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成立太原分 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8.4 亿元(含3500 万美元), 股东由5 家变为7 家,新增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 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 家股东。
(二)管理关系调整
2016年9月,为充分发挥金融业务协同效应,集团公司 下发文件,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由宝钢股份调整至华宝投 资;2018年8月,宝武集团明确产业金融发展中心业务及管 理体系,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调整至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 业务对口产业金融发展中心。
(三)专业化整合融合
2017 年下半年,启动武钢财务公司整合工作;2018 年8 月,集团公司常务会原则同意武钢财务公司整合方案;2020 年6 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复财务公司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 当月实现并表;2020 年8 月,武钢财务公司工商注销;2020 年11 月,财务公司名称由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 年2 月,武汉分公司开 业。
2020 年8 月,集团公司批复马钢财务公司委托管理方案;
2020 年9 月,财务公司正式托管马钢财务公司。
2021 年9 月,托管太钢财务公司,按照整合工作计划, 拟于2023 年底吸收合并太钢财务公司。
司。
2023 年4 月,吸收合并马钢财务公司,设立马鞍山分公
司。
2023 年12 月,吸收合并太钢财务公司,设立太原分公
3、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统筹推进整合融合、防控、服务创新和改革发 展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年度经营任 务。2025 年法人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5.93 亿元,利润总 额7.23 亿元,净利润5.49 亿元,年末资产规模711.93 亿元; 2026 年6 月末,实现营业收入6.55 亿元,利润总额2.82 亿 元,公司坚持合规稳健经营,总体风险水平较低,资本充足 率、流动性比例等各项监管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发挥财资服务专业优势,协助集团加强资金管控:截至 2025 年,结算业务量23.99 万亿元,票据贴现规模56.52 亿 元,结售汇20.32 亿美元;截至2026 年6 月末,资产规模 759.45 亿元、负债总额657.40 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655.89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2.05 亿元。根据集团 管理要求,推进账户应上尽上,应连尽连,可视化管理账户 数量超过5000 个;现金平台覆盖成员单位600 多家,归集 资金余额866 亿元;票据平台和票据在线监控系统上线运行, 宝钢股份首家使用效果显著。紧跟集团国际化发展步伐,加 快培育外汇业务能力:先后推出全流程外汇线上结算、线上
代开信用证、境外账户可视化等产品。产业链金融服务聚焦 宝武生态圈,积极发挥模板、翘板和跳板作用。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亿元) 759.45 711.93 839.66
负债总额(亿元) 657.40 606.59 739.48
所有者权益(亿元) 102.05 105.34 100.18
营业收入(亿元) 6.55 15.93 18.52
利润总额(亿元) 2.82 7.23 2.04
净利润(亿元) 2.12 5.49 1.63
4、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金额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 民币10 亿元。预计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每日公司最高存 款余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时,双方均遵循平等自 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在财务公 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 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甲方在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 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 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 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 行协商。
2.存款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 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 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同 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 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 亿元。
3.信贷服务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 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 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服 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 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 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 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协商确定。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 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 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 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照其内部风险控制和业务审批 流程对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内提出具体服务需求的交易进 行审查。
(三)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 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 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 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 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 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 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 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 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 乙方将重点考虑把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 方办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 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根据监管规定应 当披露的信息或因内部管理需要向一方股东/管理机构/财 务或法律顾问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 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参照上 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有效期三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 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交易是 按照市场价格,客观公允,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额
2026 年初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在该关联人处累计存 入资金为16.17 亿元、累计取出资金为14.63 亿元,每日最 高存款余额未超过10 亿元。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43 亿元,贷款余额为0 亿 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 年8 月7 日召 开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 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公司与公司签署的《金融服 务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 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一般商业条 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