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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导读:新晨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9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 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 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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