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君正: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2026 年8 月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H 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 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H 股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1)批准公司H 股全球发售的方案;(2)批准刊 发、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全球发售的相关文件;(3) 批准处理H 股发行程序及相关事项;(4)授权相关人士按相关决议处理与本次 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及配套制度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并且该次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 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公 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据此,根据有关监管机
关的修改意见,拟对《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 改。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和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项已完成,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 482,540,723 股增加至483,664,367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多家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综合 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1 年,授信期限 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信用担保方式,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为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匹配全球化业务布局,进一步强化国际化品牌形 象,提升公司市场辨识度,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北京君正”变更为“君正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 发展战略等,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计划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相关工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包括 但不限于香港法律及香港上市规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于公司H 股香港公 开发售截止之日起的第30 个自然日(不含)起的3 个月内完成。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和市场 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 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相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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