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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导读:兆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0 日上午11:30 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B 座5 楼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于2026 年8 月9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 人,实际 参加会议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 的议案》;

2. 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保持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定,保障和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综合考 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后续如调整全 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提交

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并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99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 下限至上限区间约为21,443,888 股~35,739,814 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0.7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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