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嘉戎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6 年8 月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 邮件形式于2026 年8 月4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 名,实际 参加董事9 名(其中董事蒋林煜先生、董事段丽君女士、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 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徐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正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相关方签署<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本次交易中 承担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方签署《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 原《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嘉 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厦 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30009 号)及公司的回复情况,公司对《厦门嘉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申报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嘉 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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