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振华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公司”或“发行 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振华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8 号)同 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振华股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 金878,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878,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会 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不含税)人民 币9,456,509.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543,490.55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2026 年8 月5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 行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2-0000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管理。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范围及安全性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2026 年8 月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 2026 年8 月5 日
募集资金总额 878,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868,543,490.55 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适用, 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
5,000 吨/年维生素K3 联 产7.4 万吨/年铭绿项目 2.11% 2027 年12 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50 万吨/年硫酸联产5 万 吨/年铭粉项目 14.88% 2027 年12 月?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项目 0.00% -
是否影响募投项 目实施 □是 √否
(四)现金管理品种、实施方式、信息披露及收益分配
1、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 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 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 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8 月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 权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耿玉龙
樊灿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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