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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车退债:关于“汇车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汇车退债:关于“汇车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400245证券简称:R汇车1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转债代码:404004转债简称:汇车退债公告编号:2026-059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汇车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已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关于召开“汇车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以下简称“《会议通知》”)。鉴于“汇车退债”原定于2026年8月17日到期,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关于“汇车退债”重组方案的议案》关系全体债券持有人切身利益,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知情权和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的核心事项提示如下,敬请债券持有人特别关注。

一、重组方案概述

鉴于“汇车退债”原定于2026年8月17日到期,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资产及现金流状况,公司拟对“汇车退债”进行重组,调整到期本息偿付安排。重组方案的核心内容如下(详细内容请参阅《会议通知》附件4):

(一)权益豁免与到期赎回条款的特殊安排

1、豁免到期赎回条款:若本次重组方案获表决通过,公司将不履行“汇车退债”到期(即2026年8月17日)后按债券面值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债券的义务。

2、豁免违约金及孳息:若本次重组方案获表决通过,全体债券持有人均视为自愿、无条件豁免对应债券原到期后产生的全部违约金、预期收益、资本化利息及相关孳息(展期期间按3.5%新生利息除外)。

3、回售安排:若本次重组方案获表决通过,将按重组方案执行,不再按照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汇车退债”触发回售条款的公告》执行回售,“汇车退债”持有人申报回售时保管冻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依程序解除保管冻结。

4、债券性质变更:自2026年8月18日(含)之后,“汇车退债”将转为一般债券。

(二)本期付息安排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六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本期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2%(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税)。

本议案如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继续完成本期利息支付。如持有人会议表决未通过本议案,公司将不进行本期利息支付。

可转债付息权益登记日:2026年8月17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6年8月18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6年8月18日。

(三)剩余本息偿付安排调整

发行人拟以剩余债券本金为基础,分多期在6年时间内予以支付,分期支付期间按照3.50%(参考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的年化利率支付利息,利息自2026年8月18日开始计算,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满1年起进行首期兑付。“汇车退债”剩余本息偿付安排(针对每一张债券)调整如下:

单位:元/张

序号最晚兑付日兑付前面值兑付本金金额兑付利息金额完成兑付后债券剩余面值
12027/8/18100.007.503.5092.50
22028/8/1892.5010.003.2482.50
32029/8/1882.5013.752.8968.75
42030/8/1868.7517.502.4151.25
52031/8/1851.2522.501.7928.75
62032/8/1828.7528.751.01-
合计--100.0014.83-

注: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上述兑付金额以元为单位,若因尾数保留四舍五入而产生差异,以

实际分派本息金额为准。

(四)债券打折购回选项发行人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则指引,为“汇车退债”持有人提供债券打折购回选项,即公司将不晚于2026年12月20日以现金打折购回部分债券。债券打折购回的实施需要以《会议通知》附件4中“2.00《关于“汇车退债”重组方案的议案》”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为前提。

公司拟以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购回总金额”)对“汇车退债”进行打折购回。债券购回净价=债券面值×30%/张=30元/张。完成债券购回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该部分债券已产生的一切利息(包含利息、资本化利息及其孳息),前述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

对于申报债券打折购回选项的“汇车退债”,公司仍然会按照上述“(二)本期付息安排”支付本期利息。

对于未申报债券打折购回选项和申报债券打折购回选项但未获配的部分申报债券将自动适用上述“(三)剩余本息偿付安排调整”实施。

如“汇车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开“汇车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中列示的《关于“汇车退债”重组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实施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17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登记的“汇车退债”全体持有人。

二、投票时间与投票原则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线上通讯方式召开,表决采取线上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二)线上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4日10:00至17:00。

(三)投票起止时间(请特别注意:逾期不予受理):

1、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5:00至2026年8月14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15:00起至2026年8月14日15:30。逾期不予受理。

(四)权益登记日: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

(五)表决规则: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每一张“汇车退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六)决议效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七)投票方式说明:对于已确权的持有人,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如已确权的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和线上投票方式均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对于未确权的持有人,仅可采取线上投票方式。

三、重点提示

敬请全体“汇车退债”债券持有人特别关注以下重点提示:

(一)投票时效风险,逾期不予受理

请债券持有人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投票时间和方式参与投票。网络投票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5:00,线上投票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5:30,逾期不予受理。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请持有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票,避免因错过投票时间而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二)本次方案为到期前最后一次偿付安排

“汇车退债”原定于2026年8月17日到期,本次《关于“汇车退债”重组方案的议案》为到期前公司提出的最后一次偿付方案安排。

若本次方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对2026年8月17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登记的“汇车退债”全体持有人,到期后先行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再根据申请打折购回情况对获配的债券在不晚于2026年12月20日前支付购回款,最后对剩余债券按“一、重组方案概述”之“(三)剩余本息偿付安排调整”在6年期限内分期兑付本金并支付利息。

(三)公司经测算有能力按照方案兑付公司对自身经营、资产及现金流状况进行了审慎测算,有能力按照重组方案的约定履行兑付义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自有土地共计5,034.88亩,建筑面积近约200万平方米,自有物业493处(已出租386处,待出租107处)。公司已成立由董事会领导的应收账款催收专项工作组和资产盘活专项工作组,加快推进应收账款催收和优质资产变现,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保障重组方案的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及下属各产业发挥其资源优势,协助公司逐步盘活现有资产,为公司未来提振主营业务和长远发展规划注入新动力。

(四)若本次方案不能通过,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若本次重组方案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汇车退债”将不适用本议案中的本息兑付安排调整,且债券打折购回安排也将无法实施。届时,“汇车退债”构成违约,公司可能存在被诉讼、被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和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因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职工债权,即: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二)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三)普通债权,指其他一般性的债务。此外,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银行享有的抵押权。“汇车退债”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权属于该顺序的普通债权。

敬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审慎评估风险,积极参与投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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