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奥电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 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50名,代表股份178,404,84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2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24,102,508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户股份数为2,265,326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421,837,182股)。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77,114,39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986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6名,代表股份1,29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5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名,代表股份2,81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67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赵晓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93,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4.0692%。
1.02 选举陈凤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9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4.0687%。
1.03 选举陈玉立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92,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03,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4.0474%。
1.04 选举刘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93,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04,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0761%。
赵晓虎先生、陈凤女士、陈玉立女士、刘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樊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82,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3.6899%。
2.02 选举杨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83,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3.7241%。
2.03 选举何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82,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3,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3.6960%。
樊勇先生、杨敏先生、何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8,23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 反对15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8,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8,254,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 反对142,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8,556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苗丁、刘亚新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 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6】第0334号)。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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