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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关于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导读:润邦股份:关于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 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海洋”,即“建造方”)与欧洲某知名 船东(即“买方”)签订了《造船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润 邦海洋将为上述船东建造并提供6 艘活鱼运输船(包含选择权船舶订单)。以上 6 艘船舶建造合同的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 亿元至33 亿元。

鉴于合同客户名称及合同部分条款信息属于公司商业秘密,若对外披露可能 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润邦股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合同部分条款等相关信息。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前述船东为欧洲从事高端渔业海工的知名企业,公司及润邦海洋与该船东均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及润邦海洋均未与该船东发生过任何交易。 经综合研判,公司认为该船东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6 艘4,500 立方米活鱼运输船。

2、付款安排:买方按照船舶建造节点分期付款给建造方。

3、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 亿元至33 亿元。

4、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船舶由建造方按照合同约定建造船舶并交付给买方, 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建造方支付相关款项。

5、合同交期:合同生效后第29 个月开始分批次交付。

6、合同在满足建造方收到买方支付的第一笔付款等条件后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署标志着公司获得行业顶尖船东的认可,合同的执行预计将对 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通过履行上述合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 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市场的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今后进一步拓展相关市场,提 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的履行周期较长,且合同金额较大,合同可能存在因各种不确定因 素所导致的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风险;合同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可能存在 一定的汇率风险;合同目前仅由买卖双方签署完毕,合同尚未正式生效,存在因 各种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式生效的风险;本次签署的合同中含买方选择权船舶, 最终选择权的履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相关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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