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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导读:强瑞技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301128证券简称:强瑞技术公告编号:2026-084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强瑞技术”)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1,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826,0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345,70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480,392.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550,826,094.00
减:支付发行费用57,345,701.23
募集资金净额493,480,392.77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48,018,433.26
超募资金对外投资81,350,0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39,874,616.16
募投项目结余补流2,785,335.20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8,431,636.96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9,883,645.11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199,090.98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684,554.13
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专户账号余额备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92001880007260381,170,973.3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6851881891,773.73已于2026年7月14日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4233861088811,026,343.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79040078801500001737-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888088806660-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79040078801400001759-已注销
合计12,199,090.9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其中,“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及“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部分变更至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B栋1楼101-1、101-2进行实施。同时,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场地购置并投入研发中心项目,为了便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实施,新增“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C栋厂房

楼”部分场地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的投

资实施。将“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2年

月调整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2)。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装备有限公司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深圳市龙华区侨安科技园A栋厂房1楼”作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园1号厂房1-2层”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装备有限公司为“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25年1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并同步进行相应的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村康佳路5号2号楼101室、101A、

号楼

室”作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6)。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强瑞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经济开发区力兴之家A区

号”作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

(三)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4,485.43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675.3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810.04万元(不含增值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5310号),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按照本次决议,公司合计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0日,公司用于前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万元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按照本次决议,公司合计使用2,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6日,公司用于前述暂时性补流的2,800万元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本次决议,公司合计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

月27日,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

月15日,公司用于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

日,公司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补流余额为37,684,554.13元。

2、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348.04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个月。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

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个月,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个月,有效期自2026年

日起至2026年

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对外投资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共计4,050万元人民币对昆山市福瑞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8月更名为“强瑞精密制造(昆山)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次投资以增资同时受让老股的方式进行。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4,050万元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4,085万元,共计5,085万元,用于对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烨科技”)、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玺温控”)、深圳市维

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精密”)进行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三烨科技49%股权、维玺温控49%股权、维德精密51%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全部超募资金款项支付。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7%,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

月,公司提取3,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6月,公司将该账户所剩余额487.46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步注销该专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项及节余资金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结项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79040078801400001759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对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该账户所剩余额1,249.35元(全部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6年

月,公司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79040078801500001737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对应“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该账户所剩余额

278.53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1)。2026年7月,公司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账号为685188189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对应“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该账户所剩余额1,657.98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5)。

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除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3,768.46万元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1,219.91万元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继续合规推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夹治具及零部件生产车间的扩建,将在公司现有基础上提高夹治具、零部件等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并扩大精密夹治具及零部件等产品的生产规模。由于产品生产各环节(原材料切割、CNC加工等)分散在不同车间,且各车间同时使用原有设备与使用募集资金新购置的设备,导致客户订单、原材料、人工及费用等无法区分,项目收入、成本和费用难以精确独立核算。

(2)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该项目主要将通过购买先进的生产、检测及其他设备,对公司现有的自动化设备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自动化设备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并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与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类似,公司设备类产品的主要生产环节均在不同车间内完

成,且各车间同样包含原有生产设备与使用募集资金新购置的设备,无法对该募投项目的收入、成本和费用等精确独立核算。总体而言,上述募投项目提升了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有利于公司突破原有的产能瓶颈并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助力公司承接更多客户订单、扩大市场份额,带动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稳步提升,促使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步入良性上升通道。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其余前次募投项目包括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研发中心项目核心为购置研发设备、强化研发团队建设、完善研发体系,提升公司整体技术实力与行业竞争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聚焦引入多项管理系统,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保障生产高效运转与产品及时交付,提升运营效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支撑主业稳步开展。该等项目均无需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四、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2日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348.0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92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726.07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924.31
2021年度-
2022年度8,645.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9.71%2023年度10,072.97
2024年度6,553.90
2025年度12,485.51
2026年1-6月9,166.3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实际投资金额
1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13,471.2015,971.2016,779.4813,471.2015,971.2016,779.48808.282026年12月31日
2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6,575.226,575.227,035.236,575.226,575.227,035.23460.012026年6月30日
3研发中心项目研发中心项目9,971.705,796.705,682.189,971.705,796.705,682.18-114.522026年6月30日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3,613.001,113.001,120.643,613.001,113.001,120.647.642025年12月31日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4,184.324,000.004,000.004,184.32184.32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7,631.1233,456.1234,801.8537,631.1233,456.1234,801.85
1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昆山福瑞铭4,050.004,050.004,050.004,050.004,050.004,050.00-不适用
2对外投资三烨科技1,700.001,700.001,700.001,700.001,700.001,700.00-不适用
3对外投资维玺温控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不适用
4对外投资维德精密1,385.001,385.001,385.001,385.001,385.001,385.00-不适用
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581.923,581.923,987.463,581.923,581.923,987.46-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1,716.9211,716.9212,122.4611,716.9211,716.9212,122.46
合计49,348.0445,173.0446,924.3149,348.0445,173.0446,924.31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支付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主要包括:(1)扩大“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投资规模,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2,500万元调至前述项目,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调整事项;(2)对于“研发中心项目”,一方面优化内部投资结构,将原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的大部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具体研发项目,并用于支付研发人员工资等,涉及金额3,051.07万元,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调整事项;另一方面调整场地购置及装修计划,将对应的4,175万元及专户中的剩余资金用于投资“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注3:202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当年度暂时补流金额,该等金额已在相应期间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报告为体现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相应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含此金额。注4: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将账户理财利息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6月
1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研发中心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超募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注2: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由于产品生产各环节分散在不同车间,且各车间同时使用原有设备与使用募集资金新购置的设备,相关项目收入、成本及费用无法独立精确核算;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需单独核算项目效益,相关情况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之“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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