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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强瑞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8证券简称:强瑞技术公告编号:2026-07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补充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11日在公司位于银星科技园银星智谷S栋3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刘仁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尹高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批准报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名(含

名),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公司发行股份数上限为43,445,333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

(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AI服务器精密液冷部件产品及服务器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研发与制造项目51,290.9143,000.00
高端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13,792.6811,500.00
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30,649.332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28,500.0028,500.00
合计124,232.92105,000.00

注:项目实际名称以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

日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数额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包括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用途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合同、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法

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预案、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发行;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个月内有效,如公司本次发行已在上述有效期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在相关款项转至新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后注销“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新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黄国平先生、左文广先生、游向阳先生、张丽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黄国平先生、左文广先生、游向阳先生、张丽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尚未办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尚未办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股票期权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协议书》;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是否达成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等;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关联董事黄国平先

生、左文广先生、游向阳先生、张丽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

日(星期五)14:3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1号银星科技园银星智谷S栋三楼大会议室召开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6、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8、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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