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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导读:强瑞技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8证券简称:强瑞技术公告编号:2026-08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

的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约4,871.09万元,以具体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实际名称以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1,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826,0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345,70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480,392.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相关变更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6年6月末累计投入金额
1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13,471.2015,971.2016,779.48
2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6,575.226,575.227,035.23
3研发中心项目9,971.705,796.705,682.18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3,613.001,113.001,120.64
5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4,184.32
6超募资金11,716.9211,716.9212,122.46
合计49,348.0445,173.0446,924.31

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

、上述项目中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将账户理财利息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相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26)0600123号《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根据募投项目的前期规划、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需要,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拟对“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及节余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A)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B)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C)封存金额(D)节余金额(=A-B+C+D)
研发中心项目5,796.705,682.18581.574,175.004,871.09

注: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5年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研发中心项目场地购置及装修计划,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971.70万元缩减至5,796.70万元,并将场地购置及装修相关的4,175.00万元封存于专户中。截至2026年

月末,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5,682.18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98.02%,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2024年

月,公司从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和经营业绩出发,优化资源配置,暂缓本项目研发中心场地购置及装修的投资,并将对应的4,175.00万元封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下一步使用安排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支撑公司发展战略,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具体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研发中心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768.46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对应专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为确保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董事

会的授权开立新项目“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本次结项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全部划转至新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在“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新项目具体情况新项目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库坑同富裕工业区

号华朗嘉工业园(以公司最终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地址为准)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及研发场所、其他综合配套建筑等,建成后一方面作为公司AI服务器液冷散热相关业务、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业务的核心生产承载平台,通过租赁方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装备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用于AI服务器精密液冷部件产品及服务器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研发与制造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的生产运营;另一方面将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地,替代公司现有分散租赁的办公场所,优化集团整体办公与管理布局。本项目的实施将统筹解决公司AI服务器液冷散热相关业务、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业务的长期产能载体需求,同时改善总部办公及研发配套条件,优化集团整体产能布局与运营管理效率。

5、项目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0,649.33万元

、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满足核心业务长期扩产的载体需求,突破场地资源瓶颈伴随公司AI服务器液冷散热相关业务、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业务订单快速增长,现有分散租赁的生产场地已接近饱和,且存在场地布局零散、配套能力不足、扩产弹性有限等问题,难以匹配业务长期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公司当前总部及各职能部门均采用租赁方式办公,场地分散且租赁到期存在不确定性,不利于集团统一管理与长期稳定经营。本项目通过自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及总部办公研发场所,可一次性解决两大核心业务的生产场地缺口与公司总部办公场地需求,为后续产能持续扩张、研发效率提升、经营管理优化提供稳定载体,避免频繁搬迁、分散租赁带来的运营损耗与管理成本。

2、统筹公共资源配置,提升集团整体运营效率本项目建成后将统一配置环保设施、仓储物流等公共配套资源,避免子公司各自租赁场地的重复投入;同时可实现研发、生产、供应链的集中管理与协同联动,缩短产品研发与量产转化周期,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成本管控能力,强化公司精密制造的体系化优势。

3、定制化适配生产工艺要求,提升品质管控水平与交付保障能力精密制造业务对厂房空间布局、设备承重、动力供给、环境洁净度等均有较高的定制化标准,现有租赁场地受原有建筑条件制约,难以完全适配高精度精密加工、AI服务器液冷散热相关产品密封性能测试、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制程管控等特殊生产场景的要求。本项目可结合AI服务器液冷散热相关业务、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业务的工艺特性进行定制化厂房规划与配套建设,优化生产动线布局,适配高端生产设备的安装运行与制程管控标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一致性;同时自有产权厂房可彻底规避租赁协议到期、租金波动、场地调整等不确定性风险,保障产能供给的长期稳定性,夯实对下游核心客户的交付保障能力。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产业规划与土地政策支持,项目建设具备政策基础

本项目属于高端精密制造范畴,契合深圳市及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区域工业用地规划与智能制造产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已被遴选为龙华区重点产业项目并明确了初步用地方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用地取得程序。

、两大业务增长明确,场地需求具备坚实支撑

公司AI服务器液冷散热相关业务已进入批量交付阶段,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业务订单持续快速增长,两大业务产能扩张规划清晰,对稳定、规模化的生产场地需求明确且迫切。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与功能布局均基于两大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公司总部运营需求设计,产能载体与办公场地的消化具备扎实的业务基础,不存在场地闲置的风险。

、内外资源协同推进,项目落地具备充分保障

公司深耕精密制造领域多年,具备成熟的产线规划搭建、设备调试投产与全流程生产管控能力,能够高效完成设备进场、产线调试与产能爬坡等核心环节。针对厂房工程建设环节,公司将选聘具备相应资质与丰富工业厂房建设经验的专业机构承担设计与施工工作,并组建内部专项项目组统筹进度管控、质量监督与投产衔接,通过外部专业基建能力与内部成熟运营经验的协同配合,保障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项目建成后采用集团内部租赁的运营模式,相关生产管理、质量管控体系可直接复用现有成熟机制,运营层面不存在实施障碍。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预计经济效益

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作为基地建设,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主要作为公司AI服务器液冷散热相关业务和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业务的核心承载平台,通过租赁方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装备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用于AI服务器精密液冷部件产品及服务器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研发与制造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的生产运营。

(五)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虽然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然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等风险。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安全生产等关键环

节,全力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战略规划,审慎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为长期战略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本次事项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经审核,同意“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在相关款项转至新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后注销“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新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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