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源杰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1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 102.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45名激励对象授予18.3827万股限制性股票。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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