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延华智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导读:延华智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燕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苏燕女士因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苏 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其将按照相关要 求做好离职工作交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苏燕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7 年6 月5 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苏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苏燕 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 苏燕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苏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苏燕女士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 公司(简称“华融津投”)提名的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 常进行,现华融津投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梅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填补本次董事辞职产生的董事 会席位空缺,并接替苏燕女士原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黄梅艳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 背景、履职能力等进行核查,认为黄梅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制度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同意将黄梅艳女士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 年8 月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黄梅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黄梅艳女士将正式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将接 任苏燕女士原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2 日

候选人简历:

黄梅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持有律师资格证。曾任职于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2017 年9 月―2019 年12 月任职于华融(天津自贸试 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曾兼任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2020 年1 月起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业务经营五部负责人、公司律师。

截至目前,黄梅艳女士未持有延华智能公司股票。除在中国中信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梅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