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君逸数码: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激励 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9.07 元/股调整为14.59 元/股,股票期权数量由6,306,001 股 调整为8,197,801 股。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5 月12 日至2025 年5 月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5 年5 月2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 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7 月1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并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7.2026 年6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说明
1、调整依据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 权行权期间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披露《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注销完成的公告》,鉴于《激励计划》中的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 同意由公司将其持有的25.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5 人调整为44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700.00 万份 调整为674.80 万份。截至目前,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行权数量 为441,999 份,尚未行权的数量为6,306,001 份。
公司于2026 年7 月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921,9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292,199.9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合计转增股本51,876,599 股,不送红股(具 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股权登记日 为2026 年8 月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8 月5 日。
鉴于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需根据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 权价格。
2、调整方法
(1)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要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_{0} di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_{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要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 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_{0} times(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19.07-0.10) /(1+0.3)=14.59 元/股。]
[=8,197,801 股。]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9.07 元/股调整为14.59 元/股,股票期 权数量由6,306,001 股调整为8,197,801 股(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调 整后的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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