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炬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至2026 年8 月9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 示期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收到单个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 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下同) 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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