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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东百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 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 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793,849.84 元(含税),占公司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56%。 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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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 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切实保 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其他披露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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