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晋西车轴: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规定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晋西车轴”)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以下简称“风 险管理与内控”)工作,强化体系化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 大风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 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 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是指晋西车 轴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围绕战略目标,对风险管理和内控实 施一体化管控,将风险管理和内控要求嵌入全级次业务管理 各个流程,形成全层级、全流程、全要素、全员参与的风险 防控机制,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 法。
第四条 晋西车轴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以风险管理为 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内部控制为抓手,由组织建设、 制度流程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监督评价管理、考核管理、 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构成。
第五条 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
(一)防控重大风险。构建体系完整、权责清晰、流程
顺畅、运行高效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持续增强风险防控 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夯实治理根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保障经营管 理合法合规、资产保值增值、财务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推 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实现价值创造。坚持建设与监督统一管控,强化 监督评价成果运用,提升经营活动效率与效果,保护并创造 企业价值,保障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第六条 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重点防控。将风险管理与内控要 求嵌入决策、执行、监督全链条,实现经营管理各层级、各 领域全覆盖,同时聚焦关键业务和重点领域强化风险管控, 确保风险防控无盲区、无漏洞。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层级落实”的工作体系,推动 风险管理与内控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同检查、同考 核,层层压实管控责任。
(三)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 机制,加强对系统性、颠覆性风险的前瞻性防控,通过综合 施策筑牢风险防线,保障公司经营稳定与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协同联动、闭环整改。整合内审、巡察、法 律等内部监督资源,健全成果共享与协同监督机制;以钉钉 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整改成效评估与长效机制建 设,推动内控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第二章 风险管理与内控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坚持在晋西车轴党委领导 下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晋西车轴党委全 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的领导。晋西 车轴党委下设党委审计委员会,负责实施政治把关,督办重 大内控缺陷闭环整改,核查风险管理与内控失职行为,依规 提出违规追责建议。
第八条晋西车轴董事会负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推动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有效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晋西车轴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审核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合规性,审阅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审查内控自评报告,督促经理层落实整改,同时向董事会报 告风险内控整体运行状况。
第九条晋西车轴经理层负责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组织落实党委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部署。
第十条审计部是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 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编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 策部署、相关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要求的各项措施,经批准 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晋西车轴风险管理与内控中长期规划、 体系建设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编制晋西车轴风险管理与内控基本管理制度、专 项制度、管理手册等,督促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将风险管理
与内控要求融入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
(四)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评估,跟踪督促落实重要事项 风险研判、重大决策前风险评估、日常风险预警管控、重大 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
(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经营风险事件防 控工作,组织审定经营风险事件级别,建立经营风险事件库, 对三级及以上经营风险事件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并督导 有效处置应对;
(六)组织开展内控体系有效性监督评价和专项监督检 查等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内控缺陷落实整改;
(七)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与内 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与内控事宜;
(八)组织编报晋西车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重要专项 风险评估报告、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等;
(九)组织开展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绩效考核,提出奖 惩建议、责任追究建议;
(十)组织推动风险管理与内控信息化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风险管理与内控交流培训,建立健全 晋西车轴风险管理与内控人才队伍,推动风险管理与内控文 化建设;
(十二)晋西车轴其他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风险管理与内 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坚持“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控谁负
责”原则,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风险管理与内控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风险 管理与内控机制;
(二)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将风险管理与内控要求 嵌入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升分管业务领域的风险防控能 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报送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情况;
(三)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风险预警指标建立、维护 及日常监控,重大风险评估及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处置;
(四)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的三级及以上经营风险事 件,指导各分子公司开展四级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建立分管 领域经营风险事件台账并及时向审计部报告相关风险事件 及其处置进展情况;
(五)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各分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工 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自查自纠,揭示内控缺陷和风险隐 患,提出措施,落实整改;
(六)配合完成其他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
第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是本单位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 的责任主体,根据晋西车轴要求并结合实际,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风险管理与内控工 作决策部署以及相关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管 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与内控 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组织机构,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 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与内
控工作负责;
(三)健全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流程,定期更新 管理手册并有效执行;
(四)体系化推进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把风险管理与 内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业务管理体系中,实 现全体系全流程风险管控;
(五)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评估,落实重要事项风险研判、 重大决策前风险评估、日常风险预警管控、重大风险防范化 解以及各类专项工作;
(六)履行本单位经营风险事件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 经营风险事件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七)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年度自评价工作,接受监督检 查,对发现的内控缺陷落实整改;
(八)收集、整理、分析风险信息,建立健全风险信息 库,按要求报送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年度内控体系工作及其 他专项工作等;
(九)组织开展内部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绩效考核、奖 惩和责任追究工作;
(十)推动风险管理与内控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管 控水平;
(十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控人才队伍,强化日常 培训、交流,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十二)培育风险管理与内控文化,提升全员风险防控 意识;
(十三)其他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
第三章 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制度流程建设。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在业务 制度流程的制定、审核与修订过程中,须将风险管理与内控 要求嵌入全流程,明确重要业务领域及关键环节的内控标准 与风险应对措施,坚持以制度流程化实现规范管控,并结合 新业务、新要求及新问题,对制度流程进行定期优化更新。
第十四条 管理手册。审计部以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的 工作职责为基础,牵头组织编制覆盖晋西车轴各经营管理领 域的管理手册,并及时更新维护,同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规范管理行为,推动公司基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第十五条 工作报告。审计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晋 西车轴管理实际,及时收集各部门、各分子公司风险管理与 内控工作情况,按季度报送晋西车轴专项工作报告,年底报 送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等,实时报送发生 的重大风险事件。
第十六条 信息化建设。审计部联合综合管理部加强风 险管理与内控信息化建设力度和信息系统集成优化,提高重 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化覆盖率,做好审计与风险管理信 息系统的对接。
第十七条 人才队伍建设。审计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建立 健全风险管理与内控人才梯队,落实晋西车轴激励约束机 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不定期组织开展课题研讨、对标交 流或专题培训,提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文化建设。晋西车轴着力强化全员风险管理 与内控意识,推动风险管理与内控文化深度融入企业文化建 设全过程,构建领导带头示范、全员主动参与、风险主动防 范的文化氛围。
第四章 全面风险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晋西车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包括以下程序 及主要内容: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开展重大风险监测;
(六)进行经营风险事件分类分级管理;
(七)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
(八)进行监督与改进。
第二十条 信息收集。各部门、各分子公司针对自身内 外部风险环境,围绕管理活动和经营目标,依据所属行业与 业务特点,定期收集各类相关的内外部风险信息,建立并及 时更新风险信息库。审计部根据现行有效的风险信息库,及 时更新晋西车轴风险信息库。
第二十一条 风险评估。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按照风险 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采用科学的风险评估 技术,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式,组织各级风险管理人员对 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发
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 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风险评估。审计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年 度风险评估,针对评估出的主要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年度 风险评估报告。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工作要求,有效防范、 及时处置风险隐患。
(二)专项风险评估。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各自职责 范围内的全局性重大决策安排、战略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 发展规划编制和重大调整、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建设方案制 定等开展决策前专项风险评估,关注隐性风险,制定风险应 对措施和处置预案。
(三)风险分析研判。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加强风险分 析研判工作,对重大风险变化、经营管理过程中新增风险和 风险事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风险评估。
第二十二条 风险管理策略。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研究 制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 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 补偿和风险控制等风险管理策略性工具,确定不同种类的风 险管理策略,定期总结和分析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修 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各部门、各分子公司 针对各类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提 早进行风险防控,强化过程风险管理,并组织实施。风险管
理解决方案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相关岗位的职责分 工,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 重大风险监测。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聚焦 重点业务、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及风险易发业务领域,建立 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季度重大风险监测,及时进行 风险识别,定期查找内控缺陷和风险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 改进措施,落实整改,确保体系运行有效、风险可控。
第二十五条 经营风险事件分类分级管理。各部门、各 分子公司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控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经营风险管理责任,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 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资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各类生产经营管 理风险事项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风险管控机制。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认真 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完善风险研判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风 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和风险事件处置机制, 确保风险可控在控。
第二十七条 监督与改进。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风险 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价,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 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及时改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章 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 晋西车轴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 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 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 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 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 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地收集、 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 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 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十九条 内部控制措施。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应运 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内部控 制措施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 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 考评控制等。
第三十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 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 相应分离措施,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 执行等方面的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一条 授权审批控制。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根据 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职责范围内各岗位办理业 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编制常规授权
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 格控制特别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 决定。
第三十二条 会计系统控制。各子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 构并配备从业人员,财务部、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 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十三条 财产保护控制。财务部、发展规划部、生 产制造部、机动部、物资管理部、铁路产品销售部、国际贸 易部、新产业开发部、技术部、综合管理部、各分公司负责 财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 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 置财产,确保财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 预算控制。财务部牵头负责实施全面预算 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 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五条 运营分析控制。财务部牵头负责综合运用 生产、购销、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 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 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六条 绩效考评控制。财务部牵头负责建立和实 施绩效考评,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各责任单位和员工 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
第三十七条 其他控制措施。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根据
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内部控制措施, 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 之内。
第三十八条 内部控制监督。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应制 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采用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内部控制监督。
第六章 监督评价
第三十九条 监督评价工作。审计部按照规定的工作程 序、标准和方式,组织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与 内控体系的监督评价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反映晋西车轴 经营中存在的内控缺陷和风险隐患。
第四十条 监督评价方式。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的监督 评价工作围绕战略目标,以问题、风险为导向,整合内部监 督力量共同开展,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一)自我评价。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 体系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客观、真实、准确揭示 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和内控缺陷,实现各层级单位自 评价工作每年全覆盖。
(二)专项监督评价。审计部在发展战略、组织结构、 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 的情况下,对风险管理与内控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 对性的监督评价。
(三)外部监督评价。根据监督评价工作结果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必要时委托外部机构有针对性的对风险管理与
内控体系开展监督评价。
第四十一条 复核及专项排查。对被检查单位近三年发 生的风险事件和内控缺陷整改情况,按照抽查复核比例不低 于问题总数30%的标准进行复核。对重大风险事件及重大内 控缺陷,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 问题整改。审计部跟踪督促问题整改,明 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 每年的体系有效性抽查评价范围,对整改效果进行检查评 价。被评价单位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及时落实 整改,按期向审计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问题整改闭环。
第四十三条 审计部充分运用监督评价成果,促进管理 水平提升。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催办及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单 位和个人予以考核,必要时开展责任追究,强化监督警示震 慑作用。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四十四条 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体系,作为衡量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以及具体责任人工作业 绩的重要参考。
第四十五条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体系有效运 行、持续提升基础管理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具体情节严重 程度,按照晋西车轴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依据晋 西车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开展问责追责:
(一)未执行风险管理与内控相关制度导致存在重大内 部缺陷,并产生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
(二)迟报、漏报、瞒报经营风险事件,或不按要求报 告经营风险事件、处置不力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三)其他违反风险管理与内控相关规定的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车轴审计 〔2021〕106 号)、《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 法》(车轴审计〔2020〕78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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