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和智控: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7日以电 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6 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璞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子 公司管理制度》。
(五)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总 经理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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