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理奇智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99证券简称:理奇智能公告编号:2026-013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根据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获取长期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致远”、“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共同投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广东致远常征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征五号”、“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常征五号及其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160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2803(一照多址企业)
4、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锐
6、成立日期:2009年8月28日
7、经营范围:1、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2、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3、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8、主要投资领域: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数智科技、生命科技等硬科技领域。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招商致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有限合伙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同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10、登记备案情况:招商致远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股权、创投),登记编号:PT2600030376。
11、股东结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信息
1、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130107
法定代表人:凌江红注册资本:1,0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大宗商品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山科济财中优(济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项目9号商业楼106(4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山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财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6年7月1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牛育红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2301021965********
住址:珠海市斗门区********
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除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招商致远存在关联关系外,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参与投资的基金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合伙企业名称:广东致远常征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合伙企业规模: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金额为5,600万元人民币
7、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均为货币出资
8、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1.786% |
|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500 | 44.643% |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7.857% |
| 山科济财中优(济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7.857% |
| 牛育红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7.857% |
| 合计 | 5,600 | 100.000% |
9、出资进度: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时,应向相关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将相应的出资足额缴付至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
10、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对常征五号基金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的并表范围,且对该基金不具有重大影响。
(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广东致远常征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目的与投资方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企业;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从事的其他投资。
3、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权和执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包括:
①代表合伙企业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方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制定并实施投资退出方案,谈判和确定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的具体内容等;
②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③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④按照合伙企业与相关方签署的交易文件向被投资企业推荐、提名、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⑤代表合伙企业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包括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并进行投票表决等;
⑥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⑦保管和维持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记录、账册和其他经营相关资料;
⑧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⑨代表合伙企业处理与合伙企业相关的各种争议和纠纷等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或不采取行动,包括起诉或撤诉、申请或撤回仲裁、调解或协商等;
⑩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订立和修改相关协议,包括:选择和更换合伙企业托管机构、证券托管人、证券交易经纪人、审计机构;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以及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合伙协议享有的其他职权和权力。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限合伙人不得控制或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有限合伙人均无权为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代表合伙企业行事。有限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①根据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的范围内,参与合伙企业事务;
②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合伙企业财产收益分配;
③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合伙企业财产;
④根据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约定,认购和转让合伙企业份额;
⑤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出席合伙人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⑥监督管理人、托管机构履行投资管理及托管义务的情况;
⑦根据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获得合伙企业信息披露资料;
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4、合伙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十(10)年,其中投资期四(4)年,自基金备案完成之日起算(以下简称“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剩余存续期限为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延长1次,每次延长1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为有利于投资运作、投后退出等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管理效率,合伙企业于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期限为长期,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颁发之日起计算。
5、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负责组织开展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与投资业务。
(2)收入分配
合伙企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股息、红利、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项目收入”)、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它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额(“未使用出资额”),对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进行现金管理或其他经营而形成的资产或所得(“其他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以及合理的合伙企业费用后,即为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来源于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由管理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及时分配,原则上不晚于可分配收入达到200万元后的60个工作日。具体分配时,来源于项目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可分配收入应根据全体合伙人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划分;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划分。就每一获得分配的前述各合伙人而言,全体合伙人取得的分配金额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核算:
①分配至实缴出资额:分配金额应首先百分之百(100%)视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收回,直至全体合伙人的分配金额等于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②支付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如在完成上述(1)项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则百分之百(100%)视为向全体合伙人进行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的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的分配金额相当于其实缴出资额实现按年化百分之六(6%,单利)计算的收益回报。为避免疑义,上述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率按照实缴出资额实际使用期限采用单利计算,对于分期缴付的出资额,应当分段计算。
③超额收益:如在完成上述(2)项支付后还有资金剩余,则其中的百分之八十(80%)归于全体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归于普通合伙人招商致远。
(3)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和条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情形。
(4)公司对常征五号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四、本次投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主要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存在单一投资标的风险,且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
3、合伙企业投资标的经营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影响合伙企业投资收益;
4、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旨在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联系,促进优势资源整合。本次投资金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很小,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标的项目日常经营状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且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常征五号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对常征五号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的并表范围;且对常征五号不具有重大影响;
4、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广东致远常征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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