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 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特作如下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 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 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特
李百兴
朱青
胡作家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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