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熊猫3: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证券代码:400296 证券简称:熊猫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8号收到日期:2026年8月11日生效日期:2026年8月11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 | 本公司 |
| 徐金焕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长 |
| 李民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 罗春艳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会秘书 |
| 杨恒伟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总经理 |
| 黄玉岸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的无法参与核心决策、无实际经营权等情况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合理信赖专业机构和公司治理体系也不能免除法定的勤勉尽责义务,当事人提出的假设性意见不能作为免责依据。第四,湖南证监局综合考量当事人职务身份、工作履职等情况,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定性、处罚幅度及类型,量罚并无不当。综上,湖南证监局对黄玉岸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对于本案部分当事人反映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的情况,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
一、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二、对徐金焕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李民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罗春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杨恒伟、黄玉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鉴于徐金焕、李民的相关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徐金焕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湖南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当前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被处以罚款,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及时整改。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8号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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