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欣旺达: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证券简称:欣旺达公告编号:<欣>2026-07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拟与深圳点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链科技”)、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安”)、深圳欣程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程致远”)三家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程数字”或“合资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点链科技、深圳锂安、欣程致远三家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欣程数字。
欣程数字拟设立情况: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欣程致远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点链科技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深圳锂安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拟签订《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点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欣程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
2、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威先生对山东锂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锂安”)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山东锂安为公司关联方。深圳锂安为山东锂安的全资子公司,故认定深圳锂安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关联董事王威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46850J成立时间:1997年12月9日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注册资本:184,746.244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综合楼1楼、2楼A-B区、2楼D区-9楼
法定代表人:王威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售;移动基站、通信设备、电子触控笔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解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
2、深圳点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深圳点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PPLC5A成立时间:2017年8月2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2栋301、
法定代表人:赖健鹏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区块链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字化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计算机数据库服务;计算机系统分析;链式数据结构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研发;软件评估测试;文化活动策划;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化系统集成的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及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服务;数字化系统集成的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及数字化项目的实施维护;智能化系统集成的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及智能化项目的实施维护;人工智能技术及系统集成的研究、销售、安装维护及人工智能项目的实施维护;区块链技术、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网络、大数据等技术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及项目的实施服务;电子商务技术、移动支付技术的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及项目的实施服务;电子商务的运营,数据挖掘、数据库、数据分析等技术研究、销售、安装维护及项目实施服务;工业互联网及产业互联网技术的研究、销售、安装维护及项目的实施服务;供应链管理集成系统的研究、销售、安装维护及项目的实施服务;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及项目的实施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点链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K9H1B成立时间:2021年8月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801号研祥智谷研发大楼2栋2605
法定代表人:姜久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充电桩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威先生对山东锂安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山东锂安为公司关联方,深圳锂安为山东锂安的全资子公司,故认定深圳锂安为公司关联方。
4、深圳欣程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名称:深圳欣程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HX7868J成立时间:2026年7月16日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水田路永颐和工业厂区厂房11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莎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欣程致远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 1 | 吴莎 | 63 | 21 | 普通合伙人 |
| 2 | 袁会琼 | 63 | 21 | 有限合伙人 |
| 3 | 王茂太 | 48 | 16 | 有限合伙人 |
| 4 | 李章溢 | 39 | 13 | 有限合伙人 |
| 5 | 陈韦奋 | 24 | 8 | 有限合伙人 |
| 6 | 刘程曦 | 21 | 7 | 有限合伙人 |
| 7 | 李国亮 | 6 | 2 | 有限合伙人 |
| 8 | 陈高平 | 6 | 2 | 有限合伙人 |
| 9 | 姜久春 | 6 | 2 | 有限合伙人 |
| 10 | 熊非亚 | 6 | 2 | 有限合伙人 |
| 11 | 罗思恩 | 6 | 2 | 有限合伙人 |
| 12 | 吴晓东 | 3 | 1 | 有限合伙人 |
| 13 | 毛禹珂 | 3 | 1 | 有限合伙人 |
| 14 | 高洋 | 3 | 1 | 有限合伙人 |
| 15 | 韦绍远 | 3 | 1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300 | 100 | - | |
注:上表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如上所示,公司会根据相关人员在未来业务发展中的表现及贡献不定期进行比例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减人员、增减出资比例等。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欣程致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拟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116号前海自贸大厦501
法定代表人:梁锐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不含需许可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与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试验机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互联网安全服务。
出资方式及进度:公司及交易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关于注册资金,各方应根据合资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进行实缴,但最迟不迟于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持股比例 |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00 | 40% |
| 深圳欣程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30% |
| 深圳点链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20% |
| 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10% |
| 合计 | 1,000 | 100% |
上述信息为暂定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述投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甲方: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深圳点链科技有限公司丙方: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丁方:深圳欣程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出资比例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4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2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丁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二)合资公司机构设置
1、股东会设立合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各方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组成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丙方委派1名董事,丁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如任一方委派的董事被股东会解聘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停止任职的,则仍由该委派方委派新的董事担任。
3、监事会组成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股东会行使监督权。
4、经营管理机构合资公司采用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合资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同时,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
任,总经理负责合资公司的业务开发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三)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各方应遵守合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约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2、义务各方应按本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各方缴纳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或变相返还。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合资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由过失出资人对
合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时间足额出资,违约方除应当及时向合资公司足额缴付相应出资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未缴出资额的千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中止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并书面要求违约方依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纠正其行为。如三十日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行为,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所有守约方因其违约遭受的全部损失。
4、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的正常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五)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联合三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欣程数字,是公司顺应全球新能源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大势,适配国际电池合规新规及海外市场发展需求的重要举
措,能够有效夯实公司出海业务合规根基,进一步提升全球化市场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链综合服务体系,全面强化企业可持续发展综合实力,同时助力公司挖掘产业新机遇,培育优质新兴业务增长点。本次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欣旺达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欣旺达财务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欣旺达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事项外,深圳锂安、山东锂安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我们询问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公司与点链科技、深圳锂安、欣程致远共同投资欣程数字的事项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欣旺达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欣旺达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欣旺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点链科技、深圳锂安、欣程致远共同投资欣程数字的事项符合欣旺达整体发展战略,对欣旺达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欣旺达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点链科技、深圳锂安、欣程致远共同投资欣程数字的事项。
九、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点链科技、深圳锂安、欣程致远共同投资欣程数字的事项符合欣旺达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可行。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欣旺达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点链科技、
深圳锂安、欣程致远共同投资欣程数字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点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欣程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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