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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导读:亚泰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 年8 月11 日、8 月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

●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0 日、7 月29 日和8 月4 日披露了《吉林亚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 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启动 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重 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如重整未能成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041.11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59.60 万元,2026 年半年度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0 万元左右。同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存

在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截至2026 年7 月25 日,逾期债务本金及利息累计 362,221.8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19%。

●经公司自查并向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长春市国资委”)及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发集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长春市国 资委及长发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 年8 月 11 日、8 月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0 日、7 月29 日和8 月4 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 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启动预重 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核实,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均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6 年8 月11 日、8 月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规定,若法院裁定 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重整未能 成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041.11 万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59.60 万元,2026 年半年 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0 万元左右。同时,公司及所属子 公司存在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截至2026 年7 月25 日,逾期债务本金及利息 累计362,221.8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19%。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及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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