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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导读:天孚通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2026年

月,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的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1,744,890股,公司总股本由777,415,891股增加至779,160,781股。2026年

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779,160,78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股转增

股,合计转增311,664,312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2026年6月12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90,825,093股。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由777,415,891股变更为1,090,825,093股,注册资本由777,415,891元变更为1,090,825,09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7,415,891元。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825,093元。
第八条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777,415,89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7,415,891股,无其他类别股票。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90,825,09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90,825,093股,无其他类别股票。
第四十七条……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第四十七条……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七十二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委员主持。第七十二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委员主持。
第八十六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时,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后直接进入董事会……第八十六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时,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提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第一百六十条……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提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本事项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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