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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导读:天孚通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证天业已连续1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持续发展,境外子公司及跨境关联交易日益复杂、海外财税合 规工作难度显著提升,为匹配全球化经营的审计需求,强化境内外财务风险管控, 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 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 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 定。

2026 年8 月12 日,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逾550 人。安永华明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65.01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2.84 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16.93 亿元,包 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 亿元。2025 年度A 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6.1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 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行 业惩戒1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燕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于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6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 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4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 及的行业主要为高科技、制造业等诸多行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 有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瑾女士,于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于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复核5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制造业、集成电路行业、信息服务业、零售批发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 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 年度拟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 万元)。

公司2026 年度预计审计费用增长超过20%的主要原因系考虑公司业务规模 扩大,特别是境外主体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和审计服务工作量 增加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 年度预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连续1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持续发展,境外子公司及跨境关联交易日益复杂、海外财 税合规工作难度显著提升,为匹配全球化经营的审计需求,强化境内外财务风险 管控,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 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公证天业及 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 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 年8 月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安永华明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 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审计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要求,同意拟变更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议;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审计委员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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