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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长虹华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3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6 年8 月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 事9 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杨凡先生、王勇先 生、马伴先生、陈思远先生、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 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长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公司核查和长虹财务公司自查,长虹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长虹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 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 不存在重大缺陷,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 照有关约定在2026 年度预计与长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

长虹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 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在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任职,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回避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6 年半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及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500.70 万元。本次信 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将减少公司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41.09 万元,占公司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4.53%。已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晰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与履职流程,规范公司三会运 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管控等各项工作,压实董事会秘书履 职责任,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内控管理体系,防范合规管理风险,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治理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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