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富乐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7证券简称:富乐德公告编号:2026-058债券代码:124025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08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会人数为6人)。会议由董事长贺贤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董事会对该发行方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其结果如下:
1、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600.00万元(含117,6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④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④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⑤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⑥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⑦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⑨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⑩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③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④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1 | 大连富乐德精密洗净及再生服务产线建设项目 | 14,000.00 | 7,400.00 |
| 2 | 精密洗净及再生服务基地(上海临港)建设项目 | 35,000.00 | 32,350.00 |
| 3 | 半导体设备精密再生及陶瓷封装载板项目(一期) | 14,346.02 | 10,250.00 |
| 4 | 精密洗净及再生服务基地(深圳)建设项目 | 35,000.00 | 22,650.00 |
| 5 | 半导体设备高制程精密部件年修复40万件项目 | 10,000.00 | 8,050.00 |
| 6 | 精密洗净及再生服务基地(武汉)建设项目 | 20,323.64 | 18,000.00 |
| 7 | 精密部件生产维修再生建设项目 | 30,000.00 | 18,900.00 |
| 合计 | 158,669.66 | 117,600.00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9,600万元财务性投资。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募集资金存管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及《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安徽富乐德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
(3)签署、修改、补充、批准、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订、报送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7)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
以上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贺贤汉、程向阳、王哲等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贺贤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程向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共青城兴橙东樱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合计持股超过1%)联合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拟选举颜恩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颜恩点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颜恩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方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6年09月0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基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体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十)暂不提交股东会,仅将议案十一至议案十三提交股东会审议。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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