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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导读:平安银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 年8 月14 日召开第十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根据股东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行经审计的 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650.37 亿元。2026 年上半年,本行未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251.43 亿元,6 月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16.39 亿元。本行未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6.96 亿元,扣除2026 年上半年发放的“平银优01”优先股股息人民币8.74 亿元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利息人民币6.81 亿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 币241.41 亿元。本行2026 年中期作如下利润分配: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 发展等因素,以本行2026 年6 月30 日的总股本19,405,918,198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9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32 亿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2%,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80%。

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本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本行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 股东综合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

四、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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