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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导读:中国海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海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决 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4 日在公司宝轻大厦1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 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3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3 份,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拟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士军先 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志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聘任柳炜先生、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庭玉先生为公司总 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以及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其中,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琳女士 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专业能力 和从业经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有关董事会秘书 的任职规定,公司将于过渡期内完成调整以符合该规则的规定。

特此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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