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科信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8 月14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2026 年8 月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14 日上午9:15-9:25 和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14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 号公司南楼7 楼A718 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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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付忠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3 人,代表股份96,367,1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3,509,94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0 人,代表股份 92,857,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 人,代表股份2,379,5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 人,代表股份 2,379,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9%。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及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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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6,03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522%;反对31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231%;弃权23,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4,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136%;反对31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41%;弃权23,8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090,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6753%;反对1,25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047%;弃权19,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2,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23%;反对1,25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387%;弃权19,2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09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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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2,332,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352%;反对49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379%;弃权2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55,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618%;反对49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18%;弃权24,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46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付忠良、钟勇、刘小兵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律师和林祥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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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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