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兴源环境: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仲裁。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
3、案件涉案金额:2,506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艺”)就与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伊春指挥部”)合同纠纷向伊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进度款22,410,300.00元;
2、本案工程款对应利息:2,650,622.09元;
3、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背景情况
伊春指挥部与浙江兴艺签订合同,将伊春市小兴安岭一三江平原山水林田
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发包给浙江兴艺进行施工。根据伊春指挥部委托审计确认的无争议金额,伊春指挥部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工程的进度款22,410,300.00元。因伊春指挥部以不符合支付条件为由拒付,浙江兴艺提起本案仲裁。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 序号 | 受理/收到日期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 涉案金额(元) | 案件进展 |
| 1 | 2026/8/5 |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安徽江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343,612.27 | 已结案 |
| 2 | 2026/8/13 |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海洲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365,370.05 | 立案阶段 |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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