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斯迪克: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书面异议,无书面反馈记录。2024年1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4年12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 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 16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453,300,503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221,971 股后的451,078,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转增4 股。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 年7 月27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将根 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 (Q=Q_{0} times(1+n)=222.1971 times(1+0.4) ≈311.0759 万) 股,全部为首次授予数量。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_{0}-V) div(1+n)=(7.22-0.015) div(1+0.4)=5.15 元 / 股) (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中,有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具备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作 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00%的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247,759 股;根据公司经审 计2025 年度财务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 0%,故将对因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100%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 废,共计作废858,900 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06,659 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 定性。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取得了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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